嵩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和市院关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1月24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对该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书芳主持,院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均校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中,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就开展好“能力作风建设”活动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行动自觉。全院上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县委和省院、市院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要切实对标对表找差距,全面提升“五种能力”、大力锻造“五种作风”。持续完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检务保障等机制,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把考核管理融入平时,让能力素质过硬、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人脱颖而出。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地见效。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深入基层,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支部要发挥组织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发动全体党员干警全身心投入到“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高质量,促进党员干警综合素能提升,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耿艳升检察长就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安全出行、廉洁过节等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号召:全体人员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切实把握目标任务,层层推进工作,凝聚起“奋勇争先,更加出彩”的强大正能量,切实以活动的成效、过硬的能力作风,将目标付诸落实,把蓝图变成现实,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嵩县绚丽篇章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