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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春耕”】农资打假“回头看” 不负农事不负春

点击:549 次时间:2024-3-1 作者:政治处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当前正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种子、农资产品的安全可靠直接关系千万农户利益,更关乎国家粮食安全,随着春季气温回暖农资产品正逐渐进入销售旺季,为切实护航“春耕”,确保检察建议“落地有声”,2月29日,嵩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农资市场开展农用物资安全“回头看”监督,为新一年农资产品“质量先行”撑起“防护伞”。


2023年4月4日,该院聚焦春耕春种这一关键时期,重点围绕售卖假劣农作物种子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发现农资经营店存在销售过期农药和种子、限制使用农药未落实实名购买制度、农资产品未明码标价及农资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不齐全等问题。行政机关在收到该院制发的检察建议后,通过监督亮证经营,指导完善农资台账,责令农资经营店下架过期、临期农资产品及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迅速进行整改,有效规范了农资产品的市场秩序。


干警对产品外包装的溯源二维码进行扫描,查询农产品信息

本次“回头看”活动中,干警们走访了木植街乡、黄庄乡、饭坡镇等多家农资经营门店,重点针对此前农资经营店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实地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经走访相关农资经营店均已整改到位。同时针对辖区内其他销售种子的门店进行排查,并向经营者了解春耕期间的法律需求,宣传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各农资经营主体守法经营。

这次农资经营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是一剂加强春耕秋播农资储备保障和保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的“预防针”和“催化剂”。下一步,嵩县检察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将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作为能动履职的重要一环,以实际行动提升办案质效,为农资市场良好运行提供司法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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