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
——嵩县人民检察院开展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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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为进一步做好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学习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民法典知识,5月16日至5月22日,嵩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
“典”亮公园




检察干警走进县街心公园,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围绕民法典中婚姻家庭、民间借贷、老年权益保护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内容,结合群众咨询内容进行重点解读,送上了“零距离”的法律服务,让群众对民法典条款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同时还向群众介绍了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职能,告知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可拨打 12309 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寻求帮助。
“典”亮乡村

嵩县检察院与嵩县司法局联合到九皋镇开展“民法典进乡村”专题讲座,以5月10日正式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为切入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重点条文和司法解释进行讲解分析,重点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假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效力、子女抚养等内容进行宣传,帮助群众理解婚姻生活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升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现场讨论环节,交流声此起彼伏。《民法典》不再只是条文,而化作了村民们可感知、能运用的 “生活指南”
“典”亮企业



为增强企业的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检察干警走进河南豫博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企业员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合同签订、侵权责任、劳动用工等法律条款进行深入解读并现场解答企业员工疑问,提高员工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并与企业负责人就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讨论,提供防范意见建议,为企业抵御经营风险提供了精准指引。
“典”亮学校


“校园欺凌受害者可以依法维权,施暴者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打赏行为未经家长同意,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家长有权要求平台退款……”检察干警走进九皋镇初级中学,结合民法典法律条文与师生代表开展座谈会。针对“校园暴力如何维权”“未成年人网络打赏”“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问题,采用“案例剖析+互动问答”的形式,引导师生关注校园霸凌防范、网络行为规范及个人信息保护,树立“遇事找法、维权靠法”的法治思维。

活动中还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为师生日常学习运用提供便捷,也将法治教育延伸至课堂之外。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了民法典宣传册2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切实将民法典送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下一步,嵩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开展更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普法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社会法治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