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新入额检察官及新提拔、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

1月14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新入额检察官及新提拔、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院班子成员、新入额检察官及新提拔、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中层干部参加。
会上,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司相红结合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案件成因与教训,并强调要讲政治、守规矩,守牢道德底线、纪律红线、法律高压线,正确对待监督,依法行使手中权力,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随后,新入额检察官及新提拔、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中层干部分别作表态发言。他们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廉政谈话为新的起点,转变角色、融入岗位,坚守法治信仰、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纪律规矩,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期望。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朝斌代表院党组向新入额检察官及新提拔、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中层干部表示祝贺,并提出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
一要牢记组织嘱托。此次任职是组织对同志们工作实绩的充分认可,是全体干警的信任支持,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要始终把对党忠诚放在首位,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服务工作大局,以担当精神践行使命、以奋进姿态履职尽责。
二要保持清醒认知。业务能力养成、专业水平提升、高雅情操涵养绝非一蹴而就,需在长期实践中不断积累、持续锤炼。要摒弃“到位即合格”的懈怠思想,始终保持谦逊态度,全面提升履职本领,以过硬能力赢得同志信服和群众认可。
三要树立更高标准。新岗位要有新作为,要以更实作风、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优业绩为目标导向,聚焦主责主业攻坚克难,脚踏实地全心干事创业,奋力为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