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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门听庭验真功,闭门评议促提升
点击:225 次时间:2025-11-5 作者:政治处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提升检察官案件办理质效与出庭公诉能力。11月5日上午,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朝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小磊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对一起诈骗罪案件开展庭审观摩,第一、二检察部部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与活动。

庭审过程中,出庭检察官紧扣案件事实与法律争议焦点,展现出扎实的业务能力。通过环环相扣的讯问与层次清晰的举证,构建严密的证据体系,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全体观摩干警共同召开集中评议会,重点围绕出庭礼仪、庭前准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庭审应对等方面进行了评议,并就法律文书制作、法庭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葛朝斌对此次庭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将出庭公诉能力作为核心能力;二要把功夫下在平时;三要把优秀当成习惯,通过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评议,持续推动刑事检察队伍专业素能和案件办理质效双提升。
本次“推门听庭”活动真实检验了检察官在出庭公诉方面的实战能力,也为青年干警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平台,有效促进了检察干警业务能力的整体提升。下一步,嵩县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推门听庭”活动,不断完善“以听促改、以评促优”的检察人才培养体系,持续加强刑事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注入不竭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