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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调味品却暗藏“科技与狠活”

点击:445 次时间:2025-11-6 作者:政治处

——河南嵩县检察机关依法对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提起公诉

热腾腾的火锅,香气扑鼻的串串,搭配醇厚的芝麻酱、地道的小磨香油,本是一餐完美享受。然而,一些不良商家却把“黑手”伸向了这些日常调味品,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仅欺骗消费者的味蕾,更侵害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2025年8月13日,河南省嵩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生产、销售伪劣芝麻酱、小磨香油案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锋、丁某锋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

“这芝麻酱香味不对,小磨香油口感也差了点,我觉得有问题!”2025年5月,河南省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接到群众反映,称其购买的芝麻酱、小磨香油品质存疑。与此同时,市场监管人员在排查中也发现,嵩县某芝麻食品店销售的芝麻酱和香油存在明显质量问题,随即启动调查,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

“做纯正的芝麻酱和香油不挣钱,甚至还赔了钱。我是一时糊涂,为了眼前利益动了歪心思。”经侦查取证,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期间,刘某锋与丁某锋姐弟两人合伙经营该芝麻食品店。由于经营不善,两人动起了“技术造假”的歪脑筋——刘某锋利用早年从“老师傅”处学来的掺假技术,在芝麻酱中非法添加面粉、大豆油;在制作小磨香油时,更是将普通食用油与“油色”、香精混合搅拌,伪装成“纯正小磨香油”。随后,二人以“相对低价”将这批“问题调味品”销往县域内多家“自助火锅”“缸子串串”“鲜切牛肉火锅”等餐饮场所。就这样,一批又一批“假麻酱”“假香油”悄无声息地流入了百姓餐桌……

2025年5月7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同年6月10日,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要进一步调取犯罪嫌疑人开业以来的收款码及微信、支付宝收款明细,全面核实伪劣产品的具体销售金额……”嵩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该案涉及的伪劣产品为日常高频消费的调味品,且多数流向饭店等人流密集场所,侵害范围广、社会影响大。为此,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人员重点围绕犯罪数额、公益受损范围等关键问题补强证据,并同步将线索移送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推动刑事追诉与公益保护同步开展。

接到线索后,2025年6月30日,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对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展不定期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普法宣传,从源头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让群众吃得更安心、更放心。

2025年8月13日,嵩县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刘某锋、丁某锋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人共同承担惩罚性赔偿70649元。

2025年9月22日,嵩县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刘某锋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6000元;判处被告人丁某锋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6000元,同时判处两人共同支付惩罚性赔偿金70649元。二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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